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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都出台“一揽子”创新举措

更新时间:2019-04-09点击次数:546

蓝天、碧水、净土,是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美好追求,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越来越要啃硬骨头的严峻形势下,成都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日,成都市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成都的PM2.5年均浓度将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达到70%以上;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70%以上,纳入国家、省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消除劣V类。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实施意见》中描绘了详细“施工图”——布局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保护修复夯实生态本底,同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常态督查机制,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目标更细:

2020年 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成都蓝、蓉城绿、开门见雪山的美景能不能常驻朋友圈?《实施方案》中提出目标:

到2020年,成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目标相适应。

在市民关注的具体指标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达到70%以上;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70%以上,纳入国家、省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消除劣V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8.25%,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从长期目标来看,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经济发展迸发全新活力,绿色生活方式成为风尚。到本 世纪中叶,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建成美丽宜居公园 城市。结合成都实际,《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 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口,以复合型、叠加型污染为攻坚重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 准发力,务求标本兼治。

措施更硬:

2020年 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生态环境根基,《实施方案》提出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强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保护修复夯实生态本底、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五项任务。落实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成都将把优化城市空间、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重塑城乡形态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之策,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以“5+5+1”产业为,以产业生态圈为核心,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93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4%,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20.5%;全市2025年力争达到碳排放峰值。同时,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面实行密闭化收运,实现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成都将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打好十场标志性重大战役,持续深入推进成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落地见效。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把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单列为五项重点任务,计划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掌握土壤污染成因,实施土壤环境风险动态预警,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山水林田湖草将被成都作为基础性配置要素。按照部署,到2020年,成都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完成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同时,完善“8+X”通风廊道,疏通末端水系,推进湿地入城,推动都江堰东风渠河湖公园试点,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市、县两级政府加快督促整改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严格落实治理和修复计划。

此外,成都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在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推进跨地区、跨流域监管执法机构试点。同时明确,到2020年,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

追责更严: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终身追责

《实施意见》把“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列专项进行部署,并细化为问责、督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不仅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更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议事协调,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同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如出现“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等问题,不仅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对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终身追究责任。此外,成都还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追责机制,充分发挥督政利剑作用,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优先督察内容,严厉整治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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